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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以後由我所影的相的使用權限

2005/12/23 (星期五) 下午 10.04.43
新的使用權限已經制定好,並根據相片性質分開了做幾個不同的權限。
 
1)「風景相」相薄內的相
各位可自由使用,如果想要原圖的話歡迎問我拿。
 
2)「鐵路相」相薄的相
除教學用途外,嚴禁將「鐵路相」相薄內的任何一張相轉載到各網頁新聞組
討論區或任何可將相片公開給人看的地方內唯需要轉載的話可以預先通知我
(不偷相是鐵路迷應有的基本常識)
 
3)特別相薄內的相(不包括Cosplay相)
在某些日子,我會因為參加某些活動而影了某些平時無機會影到的相(例如在
2005年11月26日的立法會開放日所影的相),這些相嚴禁轉載到各網頁新聞組
討論區或任何可將相片公開給人看的地方內
 
4.1)Cosplay相-如相片是影你的話(不適用於不是正在玩Cosplay的人)
被攝影者可以自由將這幅相用在任何地方而無需知會我,但如果你在公開相片
會註明攝影者的名稱的話請你務必寫上我的名稱,如果相片被打亂而分不
清相片是否是我影的話亦請你找我幫你檢查那些相是我影的。至於公開時
會註明攝影者名稱的話則可以無需寫上我的名稱
 
4.2)Cosplay相-如相片是影團體的話
請你聯絡同你一起影相的人詢問他 / 她是否可以將相片公開,之後才好公開,
否則我不會為因為無問過人而公開相片後所添上的麻煩而負上任何責任(但不
代表不能公開相片)。另外亦請依照第4.1項所定明的規則去公開相片
 
4.3)Cosplay相-如相片沒有影到你的話
請你切勿在任何一個網頁新聞組討論區或任何可將相片公開給人看的地方
內公開圖片否則我會追究責任及我不會負上因公開這張相而出現的問題的任
責任
 
4.4)Cosplay相-其他
請你向我查詢要怎樣做
 
5)其他相片(包括影人相)
請你向我查詢要怎樣做
 
至於在「權限」制定前(即2005年12月23日前)已經給了人去用的任何相則會
依照第1項所定明的規則去公開相片我不會再追究責任
 
另外對於早前有網友因為我沒有制定使用權限而引起使用權限誤會我在此
向她再一次致歉如有機會的話我會多點溝通,避免再發生誤會
 
如有查詢,歡迎使用MSN(如適用)或E-Mail找我。我的E-Mail是hkhr@hotmail.com
 
祝大家有一個快樂的聖誕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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